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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法规

遭遇家暴要离婚,11个月的孩子判给谁?

来源:燕郊律师网

  律师您好,我经常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,现在我想离婚,我该怎么办呢?孩子才11个月,如果离婚了,孩子怎么判?如果离婚后丈夫骚扰我,我要怎么办呢?

  燕郊律师解答:首先,对于您的情况本人很同情,离婚的话,你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;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,法院时根据如何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判决的。对于11个月的孩子,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点。

  第一、离婚有两种途径,一是协议离婚,一是诉讼离婚,以您的情况可能双方很难达成一致意见而协议离婚,所以对于您来说,可能只有向法院诉讼起诉离婚。

  第二、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离婚,那么搜集证据对于您来说非常重要。

  1、搜集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详细情况,尤其是对方在婚后的财产,比如存折,房产地址等。如果对方有存折,那么您得明确该存折的帐号、户名,如果对方另有房产,你弄清楚房产的详细地址。对方有其它财产的,您也要尽量搜集详细信息。 为

  什么这样做的原因是,一旦法院判决你们离婚,那么您显然是有权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,但问题是如果一方隐匿财产,而您又提出不了财产的详细信息的话,那么作为法院执行庭来说,也是无法执行那些财产的。

  2、搜集关于对方虐待您和小孩的证据,这样的证据,包括证人证言,医院记录,您最好受一次虐待就到医院检查拍个照片,做个详细记录。证人证言必须是能到庭陈述证词的人。这样的话,在分配夫妻财产时,对方是得少分财产的,您是可以相对多分财产的。

  最后,关于您说对方在离婚后可能的骚扰,那么首先您应该自已和您的小孩加强防范意识,这是基础。其次,只有在对方对您实际身体财产造成损害时,您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介入追究其责任,否则很难追究其责任。所以,这个只有靠您自已机警一点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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